禪宗宗師蒙受「法難」與真相澄清

「法難」可以說是對正法的考驗,也是對修行人道心的試煉。

「法難」誠如修行人之逆增上緣,一張知識障的網,如能明辨,進而衝破,便能心無牽掛,直入浩瀚法海。

希望世人們能衝破天網,明辨「法難」真相,更能因而精進修行,都成為證入聖位的第一類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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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相澄清 : 林達檢察官

士林地檢署85年偵字10003號起訴書內容其實包含了兩部分,
一是宗教詐欺,二是納骨塔違建詐欺。

1.宗教事件 : (士林地院86年訴字131號判決)判決無罪
2.納骨塔違建事件 : 判決無罪(禪師也是受害者)

☼ 宗教事件何罪之有:
⟶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,應完全予以尊重;
⟶全部佛光照片經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後,全部都是真實無虛,沒有一張合成或造假,這點與宋七力顯相紀念館詐欺案件完全不同;
⟶所販售之金佛幣,經中央造幣廠及台北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鑑定後,全部都是9999純金製造,沒有任何造假;
⟶劉錦隆(妙殿明)所攝錄的超渡附身錄影帶,經調查影像內所有人員均證實為真,沒有任何虛偽造假。


☼ 納骨塔違建事件何罪之有:
民國81年還沒有納骨塔法令,當時設置塔位的建築物,現今已完全合法化。

當時禪師是擁有塔位的"使用管理權"而非"所有權",自然就不需要去查閱寺廟是否為違建。如同現今跟銀行租用"保險箱",是不會去查閱銀行的建築物是否是違建的道理是一樣的。

⟶民國80年代,納骨塔是完全沒有法令管理的。
當時的「墳墓設置管理條例」只針對土葬,沒提到火葬。

⟶直到民國91年7月17日頒布「殯葬管理條例」,才對火葬及納骨塔設了規範。民國101年1月11日立法院修正通過「殯葬管理條例」全文,這次乾脆把2年補正期都刪了,全部「就地合法」。

條例第102條規定:「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募建之寺院、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之公墓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及火化設施得繼續使用,其有損壞者,得於原地修建,並不得增加高度及擴大面積。」

今天,各位所見到的各大寺廟附設納骨塔,雖然「曾經」都是「違建」,今天全部都「合法」了!
⟶換言之,已經沒有所謂的「違建」一說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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💢禪宗歷代祖師的苦難

佛祖 釋迦牟尼佛:
包含栴遮那耆雜草填充腹部,其師父指著佛陀始亂終棄陷害。外道殺了孫陀利女子,嫁禍佛陀。
世尊的岳父善覺王妨礙僧團,驅趕世尊和僧團。
提婆達多買通八名惡漢行刺世尊不成,在山上備妥巨石和石塊擊佛。
調達與阿闍世王把500頭象灌醉,企圖把佛陀踩死。

中華初祖 菩提達摩祖師:
達摩祖師則是因為一位北魏法師菩提流支嫉妒,時時刻刻想害死祖師,前後迭經六次下毒。

中華二祖 慧可大師:
慧可大師得法後,菩提流支的徒弟們,更是嫉妒欲殺之而取代,隱居40年後仍以「邪魔」來毀謗祂。祂的斷臂,其實並非如傳說中為了向達摩祖師求法,才自己砍斷;而是在弘法過程中,為了保護傳法的經書及法像,被追殺的官兵所斬斷。

中華三祖 僧璨大師:
三祖僧璨大師雖然得法成就,面臨困難的外在環境:一是佛教的其他宗派嫉妒祂,想要將祂除之後快;二是佛教正值北周五帝破滅佛法,佛教經典、佛像悉被銷毀,沙門盡令退俗,並禁止出家為僧,這是佛教的教難。

中華六祖 慧能大師:
六祖大師則遇到爭衣缽,命如懸絲,為了逃匿追殺,真如喪家拜犬,一路逃命。同修兵分兩路,惠明來勢洶洶地趕到,卻動不了袈裟,得慧能開示後大悟。外地來的法師伺機搶奪法衣,放火燒山,逃過一劫便往西而去,於是就避難於獵人隊中,前後15年。「南頓北漸,南能北秀」二宗門徒各為其主,水火不容,時有所爭,甚至還派人加害,張行昌便是北宗門徒所派去的刺客。

神會大師:
神會大師師承南宗六祖慧能大師,由於北宗沒落,弟子中有人心感不平,御史誣奏陳會聚眾,企圖不利朝廷,過著貶逐的生活。

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 悟覺妙天禪師:
在中華民國從戒嚴進入第一次民選,執政黨在大選過後,提出了「宗教掃黑」的口號。對於許多宗教團體來說,當時確實都遭到了滅頂式的災難。只要是在選舉期間,支持非執政黨的候選人,悟覺妙天禪師便是在這個情況下,受到毀滅性的打擊。

💢西方世界對宗教哲人的迫害

耶穌基督:
基於各種宗教和世俗的原因,當時的猶太人對耶穌非常憎恨。耶穌與門徒在耶路撒冷郊外過逾越節,進行了最後的晚餐。猶太教上層階級當權祭司與教士,收買了十二宗徒之一的猶大,以30個銀錢和他串通,再以親吻耶穌為暗號,把耶穌拘捕起來,並控以「自稱為猶太人的君王」的罪名。在猶太群眾的壓力下,耶穌被猶太行省行政長官彼拉多判處死刑,被士兵們釘在十字架上。

穆罕默德:
當先知穆罕默德開始傳教,不斷擴張的結果,規模漸大,終究抵觸了一些傳統勢力;祂在當地統治者中的地位大降。信徒一再受到攻擊和財產掠奪。有些麥加人瘋狂地殘害入教的穆斯林,被迫躺在熾熱的沙上,在他們的胸部壓上一塊巨石,人們將紅滾的鐵焦烙印在他們身上,許多人因而死亡。

蘇格拉底:
雅典在柏羅奔尼撒戰爭中戰敗,被人解釋為是雅典娜對雅典市不敬神的懲罰。而補救的辦法就是審判並懲罰那些質疑雅典娜或其他天神的人,蘇格拉底堅持這次審判是完全錯誤的。觸怒了執政者藉以維繫政權的神學統治教條,被雅典法庭以「引進新的神」和「腐蝕雅典青年思想」之罪名,對他進行審判。最後被判決處以死刑。

哥白尼與布魯諾:
在2000多年前哲學家對宇宙、星象的觀察,都是採用「地球為宇宙中心」,哥白尼在一篇四頁《短論》,立言倡導「日心說」。直到1539年任教於威丁堡大學的數學教授雷替克斯拜訪,才決定將天體運行論公開出版。哥白尼的論點在其死後,除了少數科學家,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反對,包括羅馬天主教、馬丁路德、約翰喀爾文等宗教家,都予以大力抨擊,並將之列為邪說異端。
哥白尼的論點引起很大的爭議,莫過於道明會教士焦爾達諾·布魯諾,其論述與當時教會對聖經的解讀起了嚴重衝突,在西元1600年背叛火刑,在羅馬被當眾燒死。

伽利略:
伽利略最具爭議性的事件,就是維護哥白尼學說。於1610年公開支持「日心說」,受到一些哲學家和天主教士的激烈反對,後者更於1615年向教廷異端裁判所告發伽利略。被迫放棄「日心說」理論,並在軟禁下度過餘生。

文章摘錄 :
禪林正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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